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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综合治理初见成效 重点任务还需持续发力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6.0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2018年11月,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自《行动计划》印发实施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以改善渤海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陆源污染治理、海域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等综合治理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综合治理成效初显
  渤海生态环境质量整体向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中有硬指标要求的5项核心目标任务取得重要进展,2019年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达到77.9%(2020年目标为73%左右);10个纳入渤海入海河流劣Ⅴ类国控断面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消劣行动”)的入海河流国控断面,有8个断面水质已达到要求;排查出1.8万余个入海排污口,并继续开展监测和溯源工作;修复滨海湿地280公顷,整治修复岸线新增13.7公里。
  通过采取调度分析、预警通报、信息公开、督导帮扶等措施,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行动计划》中有明确时间节点的30项任务中,已完成15项,综合治理取得重要进展。一是陆源污染治理取得重大突破,把好排污口和河流两个闸口,入海排污口应查尽查,50条国控入海河流中46条河流水质达到目标要求;二是海域污染治理有序推进,清理非法和不符合分区管控要求的海水养殖面积53万余亩,各沿海城市建立“海上环卫”制度;三是三省一市按照“一湾一策、一口一策”的要求,全部完成河口海湾综合整治修复方案编制,计划实施61个生态修复项目;四是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得到提升,推动企业应急力量纳入国家体系,组织三省一市完成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重点任务还需持续发力
  环境污染治理成效不稳固。一是入海河流消“劣”成效尚不稳固,个别已暂时消“劣”的断面水质出现反弹。根据2020年第一季度监测结果,纳入“消劣行动”的10个断面,天津滨海新区万家码头断面仍为劣V类,暂时消除劣V类的天津滨海新区马棚口防潮闸、青静黄防潮闸断面返“劣”。另外,新增1个劣V类断面,即天津滨海新区沧浪渠出境断面。二是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体持续改善,但局部海域水质污染依然严重,改善缓慢,主要集中在辽东湾、渤海湾及莱州湾三大湾湾底;天津近岸海域水质季节性波动大,与天津入海河流国控断面水质下降在时空上存在较强的关联性,渤海入海河流一季度出现4个劣V类断面,均位于天津。
  生态恢复修复工作进展迟缓。《行动计划》要求,渤海滨海湿地生态修复规模不低于6900公顷,整治修复岸线新增70公里左右。近期,生态环境部开展了工作调度、卫星遥感监测及现场调研,并向各沿海城市(区)人民政府核实,发现生态恢复修复工作存在项目开工率低、完成修复量少等问题。三省一市共设立生态恢复修复工程项目61个,截至2020年4月底,仅有13个开工,开工率为21.3%。已完成滨海湿地修复280公顷,仅达到目标要求的4.1%,已整治修复岸线13.7公里,约占任务量的19.6%。各沿海城市中,山东省潍坊市14个项目仅开工2个,辽宁省营口市、锦州市、葫芦岛市、河北省秦皇岛市、山东省烟台市仅开工1个项目,尤其是辽宁省大连市、盘锦市、河北省唐山市、山东省滨州市,所有项目均未开工。
  2020年是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收官之年,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及三省一市,紧盯5项核心目标任务,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疫情防控,采取“全程跟踪-动态监测-会商预警-督导帮扶”等系列措施,抓紧抓实三省一市重点攻坚任务,力争攻坚战取得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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